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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
“学子宴”的通知
各党委(党组)、直属总支(支部),区直各单位:时值升学季,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相关要求,不断巩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成果,严防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违规操办“学子宴”不正之风反弹回潮,以优良党风政风推动民风社风持续好转,现发布专项举报公告如下。
一、举报时间
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
二、举报对象
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
三、举报内容
1.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,以自己或他人名义违规大操大办、提前或延后操办、隐蔽场所操办、只收礼不办宴席、分批次或“化整为零”等方式违规操办“学子宴”等活动;
2.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知本单位、本系统人员,以及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参加“学子宴”;
3.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,违规收受近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、礼金;
4.严禁使用公款或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请、核销子女升学相关费用;
5.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或用企业、管理服务对象车辆、钱款接送子女入学、外出游玩;
6.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,以其他各种名义变相敛财。
四、举报方式
举报电话:0467-6261036
来信举报: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(原第二十四中学)收(邮编158100)
来访举报: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(原第二十四中学)
举报网址:
https://heilongjiang.12388.gov.cn/jixishi/jiguanqu/
中共鸡西市鸡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
鸡西市鸡冠区监察委员会
2023年7月4日